第二十一屆全國大專校院觀光休閒盃競賽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體育總會、明道大學
二、主辦單位:明道大學休閒保健學系
三、承辦單位:明道大學休閒保健學系系學會
四、日期與地點:中華民國一○○年四月三十日(星期六)五月一日(星期天),共計二日,假明道大學舉行。
五、參加單位:中華民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經教育部認可之學校)觀光運動(運管、運休)休閒相關係所,以系、所為單位。
六、參加資格:
 ㄧ、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大專校院九十九學年度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第二學期仍在學者為限(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參加)。
 二、體保生:凡經由運動績優生甄審、甄試及單獨招生入學者,皆定義為體保生;每參賽單位於各類競賽每一組限報兩名體保生,競賽場上僅限一名體保生於場上競技,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則取消該隊伍之競賽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