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學報徵稿
1.台科技大學為促進國內外學術交流,提升學術水準,並使學報徵稿、稿件審查及學報出版作業有所依循,特訂定本辦法。
2.本校學報定名為《南台學報》採季刊方式,每年出版四期,分別於3月、6月、9月、12月出版,發行人為校長,總編輯為教務長。
3.本學報每年第一期及第三期出版主題為科學技術與數位設計,第二期及第四期出版主題為社會科學與人文藝術,每期至少出刊8篇。
4.本學報僅刊載未曾在國內外其他刊物發表,且具有相當價值之學術研究性論文;翻譯文章、教學講義或其他非學術性作品不予採用。
南台學報徵稿暨出版實施辦法.DOC